经常听到有人抱怨——
你们法院真是够特别,搞得跟火车站、飞机场一样,进门还要过安检!
我就是来旁听而已,有安检的必要吗?
来过法院的小伙伴们都知道,每个进入法院的人都需要经过安检。检验身份证、信息登记、通过安检门、人身检查、开包检查……
相信很多小伙伴也会有疑问,去过很多单位,都没有像法院这样如此繁琐,究竟是为什么呢?
首先,大家一起看看近年来各地法院安检
都检出过哪些危险物品
这么隐蔽,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暗器?
其实,严格的安检程序不仅是为了保证法院工作人员的安全,也是为了保护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的安全。法院本就是解决矛盾纠纷的地方,当事人容易带着情绪参加庭审,有发生矛盾冲突的安全隐患,因此就需要安检程序对安全进行严格把关。
现在,我们向大家介绍一下法院安检流程吧!
01
核对来访群众身份信息并进行访客登记。
02
对随身携带的物品、背包等通过X光机进行检测。
03
对来访群众进行人身安全检查。
04
对查出的限制物品、管制物品、危险物品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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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法院安检需要的注意事项?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十一条明确规定:进入诉讼场所的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人身及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
什么人员不得进入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
(1)无证件,伪造、冒用他人证件的人;
(2)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3)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者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4)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不听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人;
(5)衣着不整、着装不文明的人;
(6)其他可能危害法院安全或者妨害诉讼秩序的人。
什么东西不能携带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
除经人民法院许可,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诉讼场所:
(1)枪支、弹药、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器具;
(2)易燃易爆物、疑似爆炸物;
(3)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强气味性物质以及传染病病原体;
(4)非急救类药品、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
(5)标语、条幅、传单;
(6)其他可能危害诉讼场所安全或者妨害诉讼秩序的物品。
不配合安检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
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不服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受检者,应阻止其进入审判法庭。不听劝告者,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移交公安机关:
(1)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
(2)哄闹、冲击安全检查场所;
(3)抢夺警用装备;
(4)发现公安机关通缉的违法犯罪嫌疑人;
(5)随身携带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个人持有和携带的管制器具、危险物质;
(6)其他应当移交公安机关的情形。
希望每位当事人能多一份理解与体谅,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请自觉接受安全检查,谢谢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