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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镶白旗人民法院反映档案工作存在问题建议重视基层法院档案工作
作者:陈美玲  发布时间:2018-06-07 15:32:43 打印 字号: | |
  法院的档案工作是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诉讼档案作为还原审判执行全过程、记录国家司法进程、客观反映社会发展的重要专业性凭证,是一种无法复制、无法再生的资源,其重要性显而易见。近年来,正镶白旗人民法院档案的拥有量和使用量日益增多,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显现,档案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也日益突出,亟需引起重视:一是档案专业人员紧缺。正镶白旗人民法院得档案工作由办公室管理,没有设立专门的档案科,仅有兼职档案人员一名。档案工作人员的相对不足与急速增长的档案量和工作量之间的矛盾,导致档案人员每天不仅忙于自身本职工作,还得应付档案的有关事宜,既影响了工作效率,还使档案工作质量难以提升。二是档案库房紧缺。 近年来案件数量的大幅提升,纸质档案数量也呈现增速过快的趋势,档案存放场地成了问题。正镶白旗人民法院诉讼档案已逾20000册,现有档案库房仅为43.2平方米,已经捉襟见肘。档案库房不仅需考虑房屋面积、承重等多重因素,还要确保水、电、暖、安全等各外部环境均适宜,对目前档案室的建设造成困难。三是缺少专业的培训。针对基层法院档案人员的专业培训极其稀缺,致使档案工作虽已进入信息化时代,但档案管理和档案工作水平仍比较落后。四是档案工作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正镶白旗人民法院制定了《正镶白旗人民法院档案保管制度》、《正镶白旗人民法院借阅制度》、《档案分类方案》、《档案登记统计工作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人民法院档案室职责》等档案工作相关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干警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庭室借阅档案材料长期不还,档案部门无任何惩戒权力和手段的情况;档案员岗位变动,对案卷情况交接不详细的情况。五是档案数字化尚未实现。由于档案数字化费用较高,推动数字化资金不足、对档案数字化专业企业资质要求较严的原因,正镶白旗人民法院还未实现档案数字化工作。现存纸质档案的借阅不利于档案的保护,也给跨院跨省调卷借阅带来诸多不便。纸质档案存在虫蛀火灾水灾等在成损害无法复制和复原的风险。档案数字化工作势在必行。

    对此,建议上级法院加强对基层法院档案工作的重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档案管理,不定期地对各基层法院档案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提升法院领导和干警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将档案工作真正作为事关法院发展的重要工作去谋划落实;加大人员、资金等方面的投入,对档案人员进行定期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带头推动档案数字化工作的进展,带领基层法院提升档案工作水平,为法院工作提供更好的服务。
责任编辑:陈美玲